交强险中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费用包括哪些?
保险人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那交强险中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费用包括哪些呢?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费用包括: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中的抢救费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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