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语斜阑 发表于 2016-8-12 10:18: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房产(商铺)如要加另一方名字,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市财税局答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快嘴评天下1 发表于 2016-8-14 1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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