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4:39:28

司考复习中,法条到底什么时候用?

       1.哪些内容应以看书为主,哪些内容以看法条为主
       总的来说看书和看法条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书就是对法条的全面阐述解释,看法条与看书是一个意思,但是他们之间毕竟有些区别。书上的内容较为全面细致,法条较为简洁;书上有些理论性的东西,而法条里则一般没有。
       鉴于此,我们在复习过程中也就存在一个看书看法条以哪个为主的问题,根据不同的考试内容谁主谁辅而有所不同。
       卷一部分
      【法理学】
       每年考查 23分左右,属于理论法学。主要应以看教材为主,其中涉及立法法的内容可以看看法条。但总的是看书,法理部分的考察一直比较难,有些题目出的根本就
      不是书上的内容。对于非法本生来说,这一部分更有难度,而且它还是你花费功夫也不见得就能会的,平时法律素养的积累与沉淀较为重要。所以不适宜与之恋战,看过几遍书,尽了本分也就算了,遇到实在不会的题也别纠缠不清耽误时间。
      【法制史】
       每年考查 4 分左右,这部分没时间可放弃,有时间看下杜洪波老师的攻略书足矣。
      【宪法】
       由之前的 23 分增加到 27 分,应以看《杜洪波理论法攻略》为主,只是国家机构部分看法条更为清晰,还有四个修正案也应熟知。宪法部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三是选举制度,宪法部分考的也不难,也属于送分部分。
      【三国法】
       29 分左右,需看书而不应看法条。因为这部分的法规往往条文庞杂且晦涩难懂,而且考查的知识点很少直接出自法条,而更多的表现为直接考查书中的某一段内容。复习三国法时,看教材比看法条的作用更大,也较节省气力。国际公法最为简单,国际私法要注意民诉中的涉外部分,出题经常从那里出。而国际经济法较难,术语通则需要强记,把每一组的术语区别开,注意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和风险转移,以及信用证的程。 《陆寰三国攻略》足矣!
      【经济法】
       27 分左右,细而数目多。但没什么理论问题,看法条足够。不用怎么看书。出题往往是直接引自法条原文,属于送分的题。
      【司法制度】
      16 分左右,包括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其各自的职业道德规则等。考察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为主。
      卷二部分
   【刑法】
      82 分左右,应当看书与看法条并重。直接考法条原文的较少,往往都需要仔细斟酌一下才能确定正确选项,还有些内容有理论深度。
   【刑事诉讼法】
      81 分左右,应以看法条及其司法解释为主。因为诉讼法理论性少,相对于刑法来说比较简单但是细致入微,三大诉讼法法条规定细致严密,看法条的效果往往胜于看书,所以三大诉讼法均应以法条和司法解释为主。
      【行政法】
       56 分左右,没有统一的法典。所以应以看书为主,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单行法律。
       卷三部分
      【民法】
       91 分左右,以民法通则及解释、合同法理论问题较多。有许多题目不是直接出自法条字面,而是出自隐藏其后的理论,所以必须将看书与看法条相结合才行。
      【商法】
       52 分左右,以看法条为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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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哪些司法解释必须认真看
       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必须细看,看司法解释的时候必须要与法典的相关内容对照起来看,否则就会乱。
       3.新法规的地位
       每年司考法条都有新增部分,而新增部分则是考试必定要出题考察的地方,而且新增法条往往是对某些问题的具体规定。所以出题往往是表面化,属于白白送分的题,所以对于法条的新增部分,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4:44:49

卷四分析题答题技巧一点通!
       分析题是近几年司法考试中比较成熟的一种题型,其难度系数稍低于论述题,单就分析题而言,还是有很多考生每年在此失分严重,下面将重点分析分析题常见失分点、复习思路和答题技巧。       一、分析题常见失分点
       1.基础知识掌握不好,分析出现偏差
       这需要重视,毕竟分析题考查的范围比较广,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实力,这些条件必须依靠考生的自身努力。
       2.材料分析不全面
       对材料的分析不够全面是分析题最常见的丢分原因,这与上述讲到的分析题的开放性有很大的关系。题目要求考生进行“全面的分析”而没有像简析题一样通过问题来引导,因此,更增加了分析的难度。
就此问题,建议考生在落笔之前先在材料中把关键的字眼挑出,然后分析其法律关系,最后结合上下文进行答题。
       3.法律分析不足
       分析题与论述题最大的区别在于必须运用你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剖案情,而不是对案情进行评论。
       有的考生在答分析题的时候加入很多主观因素,甚至出现分点论述,把分析题当成了论述题来答,导致丢分比较多。
       因此,建议考生在答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逻辑推理的过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有主观臆断。
       而且,所表述的内容一定都要有法律依据,基本的答题套路就是:“由于……依据某某法律,因此……属于(或构成)……”
       4.缺乏法言法语
       运用法律的语言来解决案件是一名高素质法律人才必备的能力之一,如果在分析案例的时候无法做到使用法言法语,甚至没办法做到用书面语答题,肯定不会得高分。
       这种现象在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比较常见,因此,考生应当加强这方面的训练,勤加练习和模仿。
       5.不分段落,杂乱无章
       这属于卷面上的问题,但却是致命的问题,因为阅卷老师对于黑压压一片的文章是肯定不会逐字逐句地阅读的,就算你写得再好,分析得再准确,也无法引起老师的注意。
       因此,建议合理地进行分段,这样看起来卷面更加整洁而有条理。
       二、分析题的复习思路
       在复习分析题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点固然重要,但良好的做题方法以及丰富、实用的做题经验则是更为重要的东西。建议考生在复习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分析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
       对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较高,本部分宜在考生朋友复习司考到相当阶段后再用作辅导。
       第二,案例分析题的练习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第二部分的范例只有6题,已可以帮助考生在复习的最后阶段进行练兵,建议考生不要贪求过多的练习。
       第三,考生在回答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而后再对照“参考答案”部分
       重点看一看自己对在何处、错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答案部分的解释。最后,对照参考答案所体现出来的解题思路检讨一下自己分析题目的思路有无重大偏差,以求避免下次回答类似题目时重蹈覆辙。
       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参考答案。
       许多考生在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这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写答案,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所致。
本书反复强调的作答经验与方法,都是在平时事必躬亲、勤于练笔的实践中培养出来的。
       三、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第一部分所列出的分析题和简析题的区别其实反映出了分析题的出题特点,即给出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件,要求考生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原理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
       有许多考生在实际考试中缺乏自信,觉得无从下手,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
       其实,分析题并非如许多考生想象或认为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复习技巧与应试规律,就能获得理想分数。
       从应试的角度来看,作答分析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确定本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
       从历年考试的分析题来看,无非是以下几个部门法的内容: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
       而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分析题尚不多见,即使有,也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其次,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而后可根据问题的设置来确定所考查的具体制度为何,如在民诉法的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往往是家常便饭。
       从近几年的试题情况来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查部门法中的重点内容,只要掌握了该部门法中的重要内容,就可以从容应对考试了。
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
       一般而言,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线索,要么反面地提供干扰正确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足够敏感。
       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虑一个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过头来好好检讨一下了。
       在对案情进行法律定性、法律后果分析之后,落笔作答。对于考生而言,最困难的是正确判断案件所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行为的定性、法律后果等。
       用图表方式、按照时间顺序对复杂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答题方法。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4:57:35

       司考卷四高分答题技巧及考试注意事项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5:04:09

司法考试备考的几大谋略
       要想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国家司法考试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讲究一定的谋略。下面就跟备战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聊一聊司考备考的谋略。       一:时间
      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那么,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成本预算是多少呢?一般说来,如果考生没有法律专业基础,应当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复习。对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二:循序渐进
       关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三: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在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阶段,教材可以唱主角。
       在司法考试的15门科目中,法理学、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五个部门法,以考查法学基本理论为主,相应的法条依托较少,其教材依赖性最为突出。
       四:善借外力
       司法考试的硬件工具是各种辅导资料。主要有教材、法条、真题及其相关资料。
       关于辅导班,如果考生个人自学能力不是很强,参加一个辅导班也是比较有帮助的,特别是对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还有那些在职的考生们,没有在校生们的那种学习气氛,参加个辅导班,可以使其从工作、家庭的环境中暂时分离出来,进入一种全新的境界,更为专注地投入复习中去。我当初在朋友的引荐下,报了新律政学校的课程,在老师的点拨下,很快就有了拨云见日的感觉。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5:15:59

司考——有效看书是根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次成功的司法考试,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备考书籍。2017年的复习已经全面开始,看书就是当前的主要任务。首先我们要选好书,必须具备的要素是:知识正确,知识点全面并能突出重点,与司法考试考题密切相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你几个月甚至一年所复习的知识能在考试中发挥高效。       选好书后,算一下时间还算充足,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已经走在前面,尤其是对于在职复习的考生,每天的学习时间十分有限,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好的效果,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以下方法可供参考:
       1、了解自己的生物钟,合理分配时间。遵循身体运行规律,晚上11点至早上5点之间一定要保持睡眠状态,午睡不超过半小时,实行健康复习。将最佳状态用来学习与巩固,应当不少于三个小时进行当天的学习,一定要在忘记之前复习!早晚记忆,是最佳记忆时间。
       2、泛读与精读。司考复习一般分几个轮回,这要看自己的安排,但每一遍的方法不同。第一遍最好泛读、通读,就是从头到尾快速阅读,明确书上大概意思即可,不理解的地方最多重复一遍,做个标记,不能纠缠,第二遍这些问题可能大部分就解决了。千万不要直接进入精读,陷入琐碎难以自拔。
       精读阶段要注重理解,仔细阅读,并标出书中的重点、难点以便回顾复习。好处就是:一是动手动脑,克服看书走神,半天看一页的毛病;二是节省时间,以后可以只看有标记的地方;第三,最重要的是自己总结的印象比较深刻,知识点比较清楚,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若有时间,最好能把做标记的地方进行再读,形成对知识点的自然记忆。
       3、看书做笔记,建议多做笔记,对教材内容进行有意识的总结归纳,做到书越读越薄,知识越记越多。
       4、充分利用零散时间,复习回顾。我们一定要利用好零散时间,比如等车、等人的时间,总结好的笔记随身带,随时拿出来看两眼;每天抽15-20分钟反思一天的学习情况,每周抽30分钟反思一周学习情况,在整体复习计划的框架内制定下周学习计划。在职考生一定要合理利用双休日和长假时间:可以专门用于做真题,严格按考试安排来锻炼自己,把握做题时间。其他比较完整的时间用于复习偏重理解性的科目。
       5、学习过程的科学性。预习是必不可少的:先阅读目录和标题,形成树状知识架构;记忆:“通读”全科内容,至少两遍;听课件:通过老师的讲解加深理解;做题:通过做题,查漏补缺。以专题讲座的为例,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看目录,甚至记住目录。这样有助于把握本书的整体框架结构。建房子,先大框架。同理,看书,先看目录。
   (2)、看每一专题时,也应先看该专题包含几个部分,然后具体看每个部分的具体知识点。
   (3)、在细看每个知识点时,要注重理解(细想为什么如此)。
   (4)、在理解的基础上,要记住。司法考试最终还是考记忆能力。理解了但没有记住还是没用。
      6、关于记忆
      涉及到司法考试中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些知识,只要我们理解了,就自然记住了,根本不必强制性记住每一个字。
       纯粹记忆性的知识,要学会联想。其实一种方法可以用到不同的领域,联想是比较好的记忆方法,有的人总结了很多的口诀,这个很好,同时建议大家别人的东西只能作为一种参照,一定要有自己的“口诀”,自己去联想,去思考,不要怕浪费时间,因为这样只会节省我们自己的时间。
       知识一定要体系化。记忆是个反复的过程,一旦我们把零散的知识串联起来,形成个人体系,就可以随时回想、记忆,不浪费任何时间。
       另外,形成好的习惯,随身携带笔跟本,把想到且不明白的问题记下来。这些仅是一种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后,祝大家复习愉快。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5:22:48

2017司考,你想问的都在这里!
       1、非法学专业本科的学生可以报考吗?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一)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从以上条件来看,非法本必须要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才可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但是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规定,并非是司法部公布的政策调整,只是为我们明确了调整方向,具体落实还得司法部最终确定。
       所以,2017年非法本能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我不能给你准确的答案,任何通过其他小道消息说“2017年非法本确定不能参加司考的”都有误导嫌疑。真正的文件压根儿都没有出来。因此,建议非法本的学生还是按以前一样进行考前准备。
       2、大三法科生可以报考吗?
       答:这个问题可能大家普遍比较关心。其实,就是大家对上面准入条件的第一个条件的理解: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一,必须要求是全日制;
       第二,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我在校,没有学历+学位怎么办啊?
       这里的误区是大家没有弄清楚报名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区别。
       报名条件是当年报名司法考试的条件,准入条件是你通过司法考试后获取法律资格证书的条件。
       这两个有区别吗?当然有区别。如果不是这个条件,很多在校生之前是怎么考的司考呢?在校生虽然报名的时候没有学历+学位证,但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毕业后才拿到的,那时候,你不都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了吗?凭毕业证和学位证去拿法律职业资格证。
       这里是我结合最新出台的意见和往年报名惯例进行分析的,如果明年司法部官方公布说在校生不能报名司考,那这样的政策调整也是出乎意外的,实非我愿。
       具体是什么,待司法部一个实施细则。在校生的你们,该干嘛干嘛,按往年好好准备吧。
       3、非法本、法学研究生、研二、研三能参加司考吗?
       答:这种情况其实就是跟上述第二个问题一样,按照意见理解,在校准毕业生是可以参加的。
       4、法学第二学位可以报考吗?
       答:按照上述条件来看,你至少是拿毕业证和学位证才能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的。
       你有法学的学历证书吗?如果你只有法学的学位证书,按照条件来看,你只能算是非法本,必须要拿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才可能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关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现在仅停留在通过意见阶段,还未出台任何相关草案和文件说明。
       按常理来说,任何法令规章条例的出台,从提出草案到收集意见,再到最后真正的落实实施,必将经过一到两年的时间,究竟怎么改,如何改,现在还没有提出明确的方案,所以2017年司法考试制度可能照旧,但在2017年出台相关草案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相关草案出台,则意味着在最近的1-2年内即可能施行。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5:36:18

卷一到卷四,哪些才是该看的?
       常听人说“司考是中国第一考”,说得很有道理。       每门法在司考中的比重不同,如民法能够占到100分左右,历来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而像法理、法制史只占到10分左右,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所以,不要贪多嚼不烂,每个部门法都想看个明白、记个清楚,把大量宝贵的时间花在一些分值较小、又不容易得分的部门法上,实在不符合效率原则。

       第一卷中的法理和经济法是完全可以舍弃的,没时间不看,有时间简单看看。
       因为法理题目灵活,而经济法太多太碎,背了不一定能得几分。
       重点看的应该是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和三国法中的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
       因为法制史和法律职业道德没有什么理论问题,完全是教材上的内容,不用理解全凭记忆,只要背了就有分,这样的分数应该说是最好拿的。
       三国法的分值在35分上下,其中得分难度最大的是国际法。
       有人认为国际法最容易,看起书来也有兴趣,其实国际法的10分内容分散在教材的10章当中,一章一分,出题没有规律可循,而且内容也是极其琐碎,所以这10分最不好拿。
       而三国法中的国际私法是最容易得分的,除了几个简单的基本概念比如转致、反致之外,所考察的内容全在民法通则、民通意见、民讼法、民诉意见等,关于法律适用和管辖的几十个法条当中,把这些法条全背下来,国际私法的分数就全部拿到手了。
       国际经济法很多考生平时接触很少,内容繁杂,理论难度较大,但实际上,其15分左右的考点,主要就分布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运输、贸易术语、运输保险这四大部分里面,其他像国际支付、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法等几章总共只有1、2分,可以算作“垃圾章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第三卷的合同法内容基本一致,放在一起复习即可。上面这四大块各自独立,内容互不相干,只要分别下功夫各个击破,国际经济法也就算是搞定了。

       第二卷中的易得分部分是两个诉讼法,完全是法条,不仅要背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还有刑诉解释、六机关规定、检察院规则、行政诉讼法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
       当然,这部分法条实在太多,如何记忆是个问题,但如果手中有法条串讲的讲义就好办多了。
       开始看教材和法条要快速,不要翻来覆去看一块内容,想把它记住之后再往下看。
      不管是教材还是法条,第一、二遍不要指望能记住多少,从记忆的规律上说,开始遗忘的总要比记住得多,但通过不断的强化记住的会越来越多,“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就是这个道理。反复看、通过做题加深记忆,如果能看四遍以上,那么印象应该就很深了。
       第二卷中的刑法部分最不容易得分。
       刑法理论难度最大,各种罪名繁杂,出题最灵活,对刑法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只有在熟练掌握总则理论的基础上多做练习题,达到熟能生巧。
行政法很多考生也很头疼,因为平时接触不到,理论和具体规定生疏。
       建议主要以看教材为主兼顾法条,只有弄明白基本的理论才能记清楚。

       第三卷每年都普遍是得分最高的一卷,商法中的三资企业法、破产法和票据、保险、海商可以不作重点,其他都是重中之重。
       第三卷的教材可以少看一点,出题基本上是依法条而设计,所以背法条是主要的手段,没有其它的好办法。当然,民法另当别论。
想必民法的复习也无需我赘言了吧。 

       第四卷没有什么好说的,主要是做题的技巧问题,如果前三卷的内容复习到家,第四卷应该也不会出大的问题。

水手 发表于 2016-11-9 15:43:15

司考三大本口诀——记得准,记得牢

      一、法理学
      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      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      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私有商品造成了阶级社会,不要求逻辑十分严密,读起来顺口就可以)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
      二、宪法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
      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四、国际私法
      1、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
      1、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本性自跌,迟短不发被罢战。
      2、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
      3、信用证欺诈——造假单,不交货;没基础,他欺诈。
      4、终止反倾销调查情形——撤低认证
    六、反垄断法
      1、垄断协议豁免——保障研发增效,缓解公共强力。
      2、横断垄断协议——量新价,他割抵。
      3、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因素——他难依财技采售争份
      4、反垄断委员会职责——他评估协调政策指南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1、混淆行为——混名造假
      2、低价倾销例外——清降活效产业
      3、不正当有奖销售——质次不放,谎称有奖,他骗五千。
      八、消费者法
      1、消费者权利——公安自赔尊评社知识
      2、生产者赔偿例外——未投技术不在
      九、银行业法
      1、须经银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农中建百分五财政
      2、商业银行应经银监会批准行为——他修范本所称5%
      3、银监会监管职责范围——股东高管自律规章,组织产品准入合作经营。
      4、银监会现场检查措施——查阅复制封存,询问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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