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这件事必须先做!
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全国各地的医院逐步接入联通,宁波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直接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了!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事先必须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应先办理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
情况一 退休人员或城乡居民的老年居民在异地居住的,如在子女家居住,或回老家居住,或去探亲访友等。
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
③相关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投靠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也可是本人在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情况二
在职职工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
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由单位盖章证明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
情况三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
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
③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人力社保网上下载后填写,也可在办理现场填写。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提示:办理备案后次月起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冻结。
情况四
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的。
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证明》
办理有二种方式:
①由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代为办理申报手续,社(医)保经办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
②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提示:办理备案后即可在转往医院就医。转往医院必须是中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限选一家,一次备案有效期6个月。
那么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开通前已经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的,是否还需要重新备案?
市社保局回答:不需要。由社(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这些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的上传。截至7月14日,全市累计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19万人,其中异 地居住人员2.98万人,转外地就医人员2091人,为保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正式实施提供了人员信息保障。
总之,先要弄清楚自己是哪种情况,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还是很方便的。
还是那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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