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围 发表于 2017-11-18 09:53:51

宁海法院创新财产保全机制

       “谢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问题就解决了。”11月13日,王某对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全组法官连声说道。

      山东人王某与宁海人赵某因合伙经营发生纠纷,王某认为赵某想把两人共同经营的门店私自转让,遂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立案当天,王某担心赵某会私下转让,所以非常着急。

       保全窗口的同志告诉王某,可以通过该院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自助服务平台”自主选择担保公司,王某当即选择了一家担保公司,该院通过微信将信息推送给担保公司。当天,担保公司就将保函送至宁海法院。法官当场出具保全裁定,并将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组。

       翌日,实施组法官来到赵某店内进行了保全查封处置。第三天,赵某主动支付款项15万元,王某撤诉。整个案件从保全到结案不到3天时间。

       据了解,宁海法院与宁波市保险协会、保险公司共建“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自助服务平台”,将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纳入该平台,所有业务均可通过自助服务平台申请、审查、确认。当事人选择担保公司后,担保公司于15分钟内作出应答并出具保函,所有业务均可以一次性在窗口完成。

      “与以往相比,当事人申请保全先要到法院窗口递交材料,然后自己去找担保公司,再将保函交给法院才能保全立案,当事人需要往返法院好几趟,现在所有手续一次完成,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宁海法院院长石坚强说,法院通过深化保全,实现执行工作前置化,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廉洁,最大限度确保胜诉方权益,力促源头化解执行难。

       宁海法院专门制作财产保全流程表,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保全窗口,配备10名骨干力量专门负责财产保全工作。明确保全工作规定,所有保全案件当天出具裁定,当天移送实施,并根据地域分布,限时完成保全实施。

       今年9月试运行以来,宁海法院共办理诉讼保全案件294件,诉前保全案件25件,解除保全案件67件,涉案标的额1.8亿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余建华通讯员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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