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询问
离婚三年,前两年一直随时探望,节假日都可以带出来玩和小住,只因去年年底让对方父母知道交了男朋友,要求带孩子过来一起过年,对方母亲就打电话言明找了男朋友就不要来带儿子了,后来过完年因工作问题有一段时间没去,对方又说你可以来看孩子,没有不让看。到现在有大半年了,只允许去对方家里看孩子不允许带出来,请问这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同意带孩子出来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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