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森林公安“张某非法狩猎案”获提名奖
宁波市第二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揭晓我县森林公安“张某非法狩猎案”获提名奖近日,宁波市第二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颁奖礼落下帷幕,我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张某非法狩猎案”获得提名奖。
“张某非法狩猎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胡陈乡西翁村江家山的山岙里,利用其设置的“扦脚弓”(禁用猎捕工具)非法猎捕了一只野生角麂,并将角麂运下山后和他人一起分食。同日,该事件被知情群众举报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森林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张某于其住所被抓获,张某对自己非法狩猎的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张某是一名聋哑人,平时靠做小工为生,生活较为困难,办案民警考虑到他的现实情况,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建议对其取保候审,在执法上体现了人性化。
近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对于非法狩猎的行为,加强了巡查频率与打击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查处了一大批非法抓捕画眉鸟、蛇类、野生石蛙、野猪、竹鸡等违法犯罪案件,有效打击了非法狩猎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县域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同时也打出了森林公安的声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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