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宾馆晾晒衣物占用公共场地 这究竟归哪个部门管
本帖最后由 雪窗萤几 于 2010-9-23 20:14 编辑近日,秧田头2弄的居民给县新闻中心写来一封信,称这里的宾馆抢占公共场所,社区和城管一直未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秧田头2弄的居民称,秧田头2弄(1-30号)开着许多小宾馆。有些宾馆业主用水泥浇成墩子,插上竹杠,摆在公共场地上,占用本居住地人人应该享用的生活和活动场所,有的还搭成衣架晾晒被单和衣服等,供自家用。这些宾馆的五楼都有露台,照理说,晾晒衣物应该去自家的露台,可这些宾馆却偏偏要占用公共场所。自从多了这些障碍物后,邻里间的争吵也多了起来,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晚上,因为光线不好,很多车子都会碰撞这些水泥墩子,造成车辆损坏,行人也会在不经意间撞伤。而且小孩子在此奔跑游戏,经常会被撞伤并发生流血事件。从去年开始,这里的居民多次向县前社区和城管局反映,社区和城管尽管也来处理过,但成效不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他们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9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秧田头2弄(1-30)实地查看,发现这里开着20家左右的宾馆,两排宾馆中间有一条路,由北往南逐渐扩大,窄的地方大约五六米,宽的地方有10多米。其中有不少宾馆在自家门前放上了水泥墩子,还用竹竿架起了衣架,可能是为了晾晒衣物方便,这些竹竿的枝杈并没有完全砍去,看上去十分危险。
随后,来到县前社区。提起这个秧田头2弄,社区主任陈爱江也颇无奈。陈爱江说,接到居民的投诉后,社区也几次前往,让这些宾馆不要在外面晾晒衣物,当时对方也答应得好好的,可一会儿又都晒出去了,根本没什么用。他认为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个地方的地理环境所致。因为这里的地形很特殊,北面、西面、南面各有一个路口,但路口都不大,进出不是很方便。可以说,这里就如同一个内天井的格局,很难做到禁止他们晾晒衣物。既然是占用了公共场地晾晒衣物,社区难以进行管理,那么城管能管吗?随后,记者又致电县城管局,城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不属于他们管。
如果是沿街的马路,他们会进行管理。如果是小区,那物业也可以管。但这里既不是马路,也不是小区,他们并没有管理的权限。
个体宾馆占用了公共场所,居民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又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管。
来源:今日宁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