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12月宁海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来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78号)、《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政策28条”的意见》(宁党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7-12月宁海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相关细则予以说明,请通知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企业上报。
一、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的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在本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3)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补贴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1)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需为本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线在岗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年度宁海县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宁海县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以下简称“《岗位补贴目录》”)内的职业(工种);
(2)符合条件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自取得紧缺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即可享受紧缺技能人才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5年内申领完毕。
(3)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4)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申请。企业将材料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一楼23、25号窗口,本次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2日-1月23日。
(2)受理。县人力社保局受理资料后,应当场进行核对,资料齐全且属于补贴范围的进入审核环节。
(3)审核。县人力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开展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企业。
(4)公示。县人力社保局应当在官网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经办人社部门应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5)拨付。经办人社部门于公示通过后,将相关补贴拨入申请企业。
三、申请材料
(1)《宁海县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2、企业盖章),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每位职工的已累计享受补贴月数;
(2)企业公示文稿原件及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5)企业补贴上报人员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需另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或劳务派遣企业出具的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证明。
四、有关说明
(1)申报岗位补贴的职工证书工种应与本人实际从事工作保持一致,如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后果由企业承担。
(2)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已开始补贴人员不受次年发布的目录影响,仍可继续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6个月,允许中途中断,但需在首次补贴计发之日起五年内申领完毕,五年后补贴资格不予保留。
(3)《宁海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按照年度实际情况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做适时调整。
(4)岗位补贴申报实行半年一次。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企业,于每年1、7月份的前15个工作日将申请资料上报县人力社保局。之后如无必要,不再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65582868,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政策咨询:县人力社保局专技职技科张韵姬,联系电话:59971577。
附件:
1.2019年度宁海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
2.宁海县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
3.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参考样式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宁海人社局
电子商务师路过 那我也有了诶 没见公司申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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