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又出事!浙江一车主被控危险驾驶罪
说起借车恐怕很多车主都是挺腻歪的
有亲戚朋友来借车时
不借吧,显得自己小气,还伤感情
如果碍于面子借了
提心吊胆,磕磕碰碰的小剐蹭
罚款、扣分都是小事
万一出了事故
恐怕还有牢狱之灾
最近在浙江台州
就发生了一起血淋淋的真实案例
浙江车主林某将自己的轿车借给饮酒的朋友黄某,黄某驾车途中车辆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发生侧翻,送医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近日,玉环交警将车主林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案例经过
2020年01月31日晚,黄某在车主林某家做客,期间,两人推杯换盏喝光了一箱啤酒。酒足饭饱后,黄某要回家,因在疫情防控期间,路上打不到车,于是提出借用林某车子回去,林某二话不说就将车钥匙交给黄某。
黄某驾驶车辆往家里开去,途经楚门镇长钓嘴村黄金海岸前路段,轿车突然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发生侧翻。黄某被困车内,受伤,陷入昏迷。随后,被交警救出送医院抢救,还是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经交警检测,驾驶员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时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发生侧翻。经鉴定,事发时该车辆时速为115km/h—125 km/h,已严重超速。
案例中,借车人林某明知朋友黄某喝了酒,还将其车子借给黄某开,殊不知,其出借行为纵容了黄某的犯罪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定罪论处,黄某也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车主林某不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自己要赔付黄某家属几万赔偿金,还要因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面临牢狱之灾。一次借车,代价实在太大。
随着醉驾正式写入刑法以来,多年来,“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安全驾驶理念已深入人心,因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减少。可现实中,总有些人或因无视法律,或因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而为从根本上根除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法律对车辆所有者也提出了严厉的要求与责任。对于车辆所有者明知他人饮酒,而将车辆出借其驾驶的,一律以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而下列三种情况很可能就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者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交警提醒:
借车有风险,借车需谨慎!三朋四友一起喝酒,如果知道有人要酒后驾车,而未尽到安全提醒、劝阻义务,不加制止甚至纵容,若出了事故,同桌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来源:Fm93交通之声 破车沒人借
借给醉酒的人,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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