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住爱情,男子逼前女友签下70万元“借条”,结果……
曾经,永嘉的谢先生和罗小姐爱得轰轰烈烈,一起旅游一起生活,还一起经营餐饮店铺。期间,谢先生承担着日常支出的大头,发“520”“1314”“888”红包时,他也从不手软。但在罗小姐提出分手时,他却像变了一个人,要求罗小姐偿还这些年他为她支出的费用。为了不让罗小姐离开自己,谢先生甚至让她签下了70万元的巨额借条,并载明借款年利率10%,“还清这些钱之前,你不能离开我,不能失联,不然我就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告你”。
最后,谢先生还是拿着这张巨额借条来到了法院,要求罗小姐偿还借款。
庭审中,谢先生向法庭出具了一份裁剪过的借条,他解释说裁剪掉的部分是债务明细单,在借条签订后就撕毁了。罗小姐立马反驳:“借条的下半部分写着如果2年内我不结婚,这个借条就会作废!所以他把下面的部分都撕了!”
罗小姐很激动,她承认双方曾经的男女朋友关系,但不承认存在借贷关系,“他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给我的‘888’‘1314’‘520’,都备注着‘过年发糖’‘买瓜子吃’等等,而且之前我们一起开餐饮店,有很多金钱来往,我并不欠他钱!”
法官要求谢先生拿出更多证据来证明罗小姐向他借钱的事实,但谢先生却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当法官问起为何要签下这张借条时,罗小姐说“因为他拿发布裸照来威胁我”,但她也拿不出自己被威胁的证据。
最终,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原告谢先生主张的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予采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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