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亲生父亲殴打5个月儿子致重伤二级 获刑4年2个月
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11日,贵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婴幼儿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陆某良有期徒刑4年2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25日晚8时,被告人陆某良因不满其5个月大的儿子哭闹,用巴掌、拳头殴打孩子的头部、背部等,致使孩子出现昏迷,抽搐等症状,后被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进行救治。经省内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孩子的伤害程度为重伤二级。
贵德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良身为被害人的亲生父亲,本应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仅因孩子年幼哭闹就反复进行殴打致伤,后果十分严重,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亦有违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应予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贵德县法院通过本案郑重提醒广大公民,一定要敬畏法律,恪守伦理道德,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徐鹏)
虎毒不食子,一定要打也要大一点,几个月的孩子能打出什么来!
傻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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