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草 发表于 2020-6-23 16:10:16

慈溪70多岁老人在公交车上干这事被判刑3年!血的教训已经很多,别再拿生命开玩笑

      有位70多岁的老人因乘公交车错过了站点,要求司机靠边停车又遭拒,一时冲动竟上前到驾驶室拉档位和方向盘,还拔下车钥匙,迫使司机停车。近日,这位老人卢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1月4日下午3点左右,卢某从周巷三角站建设银行办好业务出来,然后在周巷公交中心车站坐公交车回家。当时,车上连司机一共3个人,另一位乘客不是本地人。
      公交车一路开到芦庵公路,在右转进入镇北路时,他准备在镇北路口站点下车,但司机已把车开过了站点。于是,他叫司机停一下车,司机说车已开过站了不能停,要等下一站老街口才能停车。
      卢某错过站点,脾气又不好,就骂了司机几句,还走到司机边上去拉公交车的档位杆,又伸手去拔公交车钥匙,拔下钥匙后走到后面下车的位置,但是司机没有开车门,还报了警。
      公交车司机说,当时他开的公交车已经驶过镇北路口的站牌,按规定是不能停车的,可当他说不能停车时,没想到这老人不仅开口骂人,还走过来拉他的方向盘、档位杆,还把车钥匙拔了下来,迫使他停车。当时他开的车速大概二三十码,老人上来时他又踩了刹车。
      在事发现场的那位外地乘客说,当时他正在车上睡觉,忽然听见车上有人吵闹,醒来就看见一名70多岁的老人到司机边上拉了一下方向盘,然后就看见老人手里拿了车钥匙。
       “因为公交车开过了站,离家越来越远了,我身体又不太好,走路要喘气的,当时又气又急,只是想让司机把车停下来,就做了这些事。”卢某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车闹不文明,狱中两行泪。

      来源:慈溪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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