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例依新法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
无证“中医针灸师”被重罚12.5万元成为我县首例依新法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日前,我县某镇骆某因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擅自开展针灸等诊疗活动,被县卫健局开出罚款人民币12.5万元的罚单。这是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宁海首例依新法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
据悉,6月初,县卫健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有人涉嫌无证行医。行政执法人员即刻赶赴现场,检查发现骆某正在被投诉地点为一位男性患者背部开展针灸治疗。经进一步调查取证,骆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既构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又构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属于想象竞合,应当从一重罚。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潘旭婷通讯员胡丹娜王鑫健
某县某镇某某某杀了某某人让某派出所抓了:lol
贴在电线杆上,墙角上,马路路面上,厕所隔墙上,甚至公交车椅子套上的一些九龙十龙门诊,银湖金湖门诊,同善同德门诊,莆田老军医,专治淋病梅毒,不淫不悦,有营业执照的就是不一样,到处乱涂乱画,美化环境,一点没有人管。
华佗、扁鹊等人当初不知有没有行医证。。。
有证的也是一群废物!
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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