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hne 发表于 2020-8-3 16:17:41

关注|查不出是谁高空抛物,18名业主共同赔偿

      近日,福建莆田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因无法查清行为人,18名涉诉楼栋的业主为此共同买单。


      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聂某停放在仙游县某房地产1期9号楼前停车位上的车辆天窗,被高空坠落物砸中损坏。
      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林晓霞: 聂某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因无法查找到行为人,车辆损坏无人赔偿,聂某随即向仙游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1期9号楼第3、4梯位的56户业主承担责任。


      法官调查发现,聂某提告的56户业主中,有38户业主是在案发前后才申请交房或者申请装修的,故可不承担本案的补偿责任。


      最终,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决其余的18户业主各补偿给受害者经济损失556元,总计10008元。
      据介绍,目前关于高空抛物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仍是沿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在无法找到具体侵害人的情况下,除非建筑物使用人能自证清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不过,这一规定在《民法典》实施后将有改变。


      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林晓霞: 《民法典》赋予了相关建筑物使用人在先行给予受害人补偿后,可继续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事后救济方面还规定了公安机关作为查清案件的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侦察技术,尽可能地发现具体侵害人或者缩小可能侵害人的范围装备。
      来源:央视新闻

大和谐 发表于 2020-8-3 18:22:44

没用的家伙,这点小案子都破不了,看来包青天只能是历史啦

yonli10 发表于 2020-8-4 09:30:25

胆子大一点,比如一人犯罪全省获罪。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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