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
“涛涛(化名),你跟方某一起拉车门盗窃财物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但由于你未满15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希望你今后能好好读书,多跟父母沟通,避免走上犯罪道路。”日前,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对临界未成年人开展法律训诫。据统计,我县平均每年有20余起涉案临界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实践中,这些涉案临界未成年人只能通过治安处罚、经济赔偿等予以惩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心理行为偏差问题,导致因犯罪行为侵害社会秩序无法得到完全修复,而且也不利于临界未成年人的有效威慑和预防。
“涛涛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很危险,如果不进行及时帮教,他很可能会一错再错,甚至再次走上歧途。”承办检察官说。为解决这一困境,2020年年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辖区高危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通过“检察+”工作法预防“临界”未成年人再犯罪。6月,该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宁波市首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同工作办法》,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新模式,根据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违法犯罪程度以及以往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评估,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普通关注三个等级,并通过分类教育、个别指导、情感沟通、行为矫治、法律并重的方式开展教育帮教。
因为涛涛是单亲家庭,母亲忙于工作,疏于对其进行管教,加上涛涛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从而走上违法道路,鉴于其家庭情况以及违法犯罪程度,涛涛被评估为“重点关注对象”。为更加精准地开展预防帮教,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面了解涛涛的监护教育状况后,联合县教育局为涛涛制定了法律训诫、家庭走访、心理疏导、公益劳动等多种帮教措施,形成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帮教合力。同时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下一步检察院还将联合县妇联对涛涛及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其真心悔过、扭正行为、迷途知返。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娄伟杰通讯员 朱能巧 李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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