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溅泪 发表于 2020-11-1 13:22:53

“离婚了怎么还住在一起?”男子和前妻正吃晚饭,法官来敲门…

      近日的一天,18:30,杭州复兴南苑某幢居民房。
      上城法院的执行人员敲开一户人家的门,一个中年女子探出头来。
      “我们是上城法院执行局的,王××(化名)在不在?”
      女子一脸戒备,“干吗?”她堵在门口,似乎有意遮挡。
      而不等她下一步说什么,执行人员已经看到了正在吃饭的王某某,他正坐在客厅的餐桌边,穿着睡裤,桌上摆着5个菜:红烧排骨、小炒肉、炒青豆、炒青菜、豆腐,看着还挺丰盛。
      刚才来开门的就是王的前妻。
    “你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还住在一起吗?”执行法官问。
      王反问:“住在一起和我们离婚有什么关系?”
      “今年6月份你的案子的保全裁定出来,5天之后你就跟老婆离婚了,当天两套房子就全部分到了你老婆名下,你涉嫌故意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说。
      王不承认,他站起来,和前妻对视了一眼,又在屋子里转了转,然后说:“我不住在这里,我就是来这里吃饭的。”
      没等王说完,前妻也连忙说自己不住在这里,是过来吃饭的。
      “你们到底谁住在这里?”执行法官问。
      “你声音这么大干吗?你态度太差了吧?法院就这个态度吗?”听完执行法官的问话,前妻突然嗓门梆梆响起来,手指着法警,堵在门口,不让执行人员进门。
      面对前妻的大骂,执行法官面不改色,拿出法律文书,对王说:“请跟我们走一趟。”
      王态度还算配合,回房间换了条裤子。
      随后,王的儿子赶到了,和王一起前往法院。
      一路上,王的儿子始终强调自己一家人是受害人。“我爸是个老实人,是文盲法盲,我们真的是很冤啊!”
      王今年58岁,杭州人,他为什么会成为一名被执行的老赖呢?
      这要从一份担保合同说起。
      叶某是王的朋友的儿子,从事服装生意,几年前,叶某向银行贷款,请自己的父母、妻子和王做担保人。很快,叶某就把钱还给了银行。
      第二次,叶某再次请王做担保人,贷款70万,王想都没想就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和叶某的父母、妻子承担连带责任。
      而让王没有想到的是,叶某这次钱没有还上,而且名下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连同他的父母也没有财产。于是还钱的责任就落到了他身上。
      “就是因为在担保上签了字,我就要还钱吗?又不是我借钱的,为什么要我还钱?”
    王接到裁定书5天之后离了婚,他净身出户。
      到底是不是假离婚,王坚决否认,并说前妻在接到法院传票前都不知道他给人担保的事情。
      “我和她离婚就是因为法院传票,接到传票后她和我吵架,我也觉得心里很愧疚,所以才净身出户的。”
      而王的儿子说父亲是因为无处可住,再加上要帮忙照顾孙女所以又和母亲住在了一起。
      王表示,他不懂什么是担保,他觉得仅仅是因为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自己就变成了老赖,实在太冤。
      法官说:不能以不懂法、不会看合同为理由抗拒执行,因为任何合同在你签字以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就有你应当承担的义务。
      所以劝大家一句,在签任何合同之前,都要仔细过目合同的内容,任何人的名字都是一字千金,签字前需三思而后行。
      来源:都市快报

平安相伴 发表于 2020-11-2 09:14:26

离了,如果有在谈恋爱呢?管的着吗?天下之大无事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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