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影摇风 发表于 2020-11-16 15:32:33

“他花了我很多钱,我想让你们把他抓回来!”

      与男友分手后,小慧(化名)对这段感情始终耿耿于怀,对于男友的决然离去,她一气之下选择到派出所报假案,诬告男友盗窃。
      男友因此被刑拘3日,而当事实真相大白,小慧也受到了刑事处罚。近日,经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小慧因诬告陷害罪被法院判刑。

      “我是来报案的,我男朋友吴大伟(化名)把我放在家里的5万块钱拿走了!”今年7月初的一天,小慧到黄岩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男友吴大伟和她提出分手后不辞而别,并且偷走了她放在出租房皮包内的5万元现金。
      警方当日受案,并对小慧被盗窃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次日,警方再次向小慧核实了现金来源及失窃情况,吴大伟也因此被网络通缉。
      一周后,身处外地的吴大伟被抓获押解回台州。
      “他说不想和我在一起了,要和我分手,人也走了。我就想谎报,让你们派出所立案,去把他抓回来!”为进一步侦查,警方电话通知小慧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吴大伟到案后,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盗窃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慧终于承认,自己捏造了事实,诬告陷害吴大伟犯罪。此时已经是吴大伟被刑拘的第3天。警方于当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释放吴大伟。
      “我认识到错误了。他花了我很多钱,我就是气不过才干了这样的傻事。”庭上,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小慧深刻反省并自责,悔不当初。
      事后,小慧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小慧故意捏造足以使被害人受到较重刑事处罚的盗窃事实,主动向公安机关告发,且被害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小慧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符合诬告陷害罪之犯罪构成。
      小慧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错把司法机关当做发泄情绪、实现私欲的工具,不仅侵害了吴大伟的人身自由,更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应受到严惩。
      来源:浙江法制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陈倩茹 陈爽

晚上加肉 发表于 2020-11-16 16:17:23

笑死

散木 发表于 2020-11-17 12:38:46

花了很多钱:dizzy:

boom_shaka 发表于 2020-11-18 13:37:53

给男的花了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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