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10-11 08:51:55

不断深化社区自主服务

   “社区‘维和兵’,邻里‘和事老’”和“17万和谐促进员全天候守望家园”(10月7日、8日《宁波日报》),说的都是社区和谐发展的生动事例。其中,社区居民发挥主体作用,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参与和谐家园建设的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从内容上讲,社区服务有“硬服务”与“软服务”之分。“硬服务”是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如科教文卫机构和服务项目等等。也有市场提供的民生需求、家政服务、商业网店等。“软服务”则是一种良好风气的养成,包含社区矛盾处理与协调的机制,上述“维和兵、和事老、和谐促进员”所做的事,就属于“软服务”之列。
  
      从角色主体讲,各种服务来自于不同的运作主体。政府的公共服务,大都是在各种延伸的机构中,承接最多的是社区居委会。市场的服务项目,则是由企业提供的,是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达成的。而上述“软服务”的主体,则是社区居民自己,因为有居民参与,包括有了居民自主服务的组织,才有了更多更细的多元需求与服务的对接,而有的服务项目,比如说邻里矛盾处理,在市场上找不到相似的“产品”,而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却又是大材小用了。
  
   尤其要说明的是,居民自主服务受益的主体也是居民自身,矛盾化解,邻里和谐,社区安定,社会文明,必然造福于每个居民。而且这些服务,可以在社会多种机制服务项目中起到补缺、补漏的积极作用。如“和谐促进员”成为“信息员、宣传员、化解员、服务员、监督员等复合型服务管理者”,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自主服务,不仅大有可为,而且是社会服务与管理中永恒的主体。当然,政府的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从中起到了倡导推进作用,功不可没。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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