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凌晨坠亡,家属索赔130万元,雇主担责吗?法院宣判!
去年11月24日凌晨,浙江温州乐清市一女子坠楼身亡。经确认,坠楼者蔚某2016年以来一直在刘某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据公安机关现场走访勘验,排除他杀可能,并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刘某夫妇诉至法院索赔130万余元。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蔚某坠楼时间为凌晨,坠楼原因不明,无证据证明当时其有受雇主指令或要求从事具体劳务,且根据蔚某的工作内容,无法得出其在该时间段有从事劳务的工作习惯,无法认定蔚某死亡与从事劳务具有因果关系。法院最终综合刘某夫妇自愿补偿原告5万元等情节,判决其补偿死者家属5万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中国网、中国普法
五万只是基于人道主义赔偿。其他无需赔偿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住家就是24小时工作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