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后将路边别人停放的车辆开走,直至撞墙停下,该当何罪?法院判了!
2021年8月21日,浙江台州女子熊某某醉酒后爬上路边一辆未拔钥匙的汽车,然后将汽车发动开走,直至撞墙停下。面对交警,熊某某一直胡言乱语耍酒疯。酒醒后,熊某某则称“断片”了,对于发生事故完全没有印象。近日,经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熊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来源:正义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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