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失业补助金申领12月31日截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申领。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补贴标准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547元;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365元。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申领途径
(一)线上申请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
手机端:浙里办APP
(二)线下申请
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当地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具体见附表)
经办机构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来源:甬上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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