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
网友咨询:我县个人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缴费方式和要求怎么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分中心答复:按现在中心在执行的《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甬房公委〔2019〕3号)文件,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2、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目前为个人参保状态)。
符合以上条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原件到中心柜台来办理缴存手续。如有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29-8服务热线咨询。经办人:胡丽洁;联系方式:599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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