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疫情感染被隔离,未成年子女的临时监护责任可由谁担任?
问:父母因疫情感染被隔离,未成年子女的临时监护责任可由谁担任?答:《民法典》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因疫情感染被隔离,其监护权仍然存在,监护人可以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委托诸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戚或朋友临时代为看管照顾监护。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戚或朋友不在旁边或没有上述人员可委托的,监护人可以就近委托未成年子女住所地的居民委员或村民委员会代为看管照顾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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