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化冒充中医 无证行医被罚5万元
近日,县卫生监督所处理了一起通过中药治疗腰疼疾病而涉嫌无证行医的投诉,在对被投诉人施某的行医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却发现剩余的中药粉末竟然存储在已生锈的罐子内、包中药的纸张已有发霉迹象。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看到施某家中的电视机旁放有一个红色的包,包内放有艾条、标有“桂枝”等字样物品、黑色粉末物品、纸张等。询问得知,这些是施某给病人看病时用到的药品。据他本人交代,自己是小学文化,没有学过中医,给人看病的依据主要是靠自己结合中医药书琢磨出来的。
后经进一步询问调查,已查明施某本人未取得任何行医资质、场所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施某将面临县卫生健康部门罚款五万元、没收相应违法所得和药品的行政处罚。
县卫生监督所提醒,有意从事中医的师承专长人员,务必依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一条实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或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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