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s Archiver
论坛
›
法律咨询
› 保管人,不可私自使用保管物
半步天涯
发表于 2022-3-22 15:36:36
保管人,不可私自使用保管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五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保管人,不可私自使用保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