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离婚,继父要求继子返还大学期间生活费,法院支持吗?
近日,重庆万州区法院审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2009年刘某母亲再婚,刘某由其母与继父唐某某抚养长大。刘某大学期间,唐某某共支付其生活费35200元。去年12月,刘某母亲与唐某某离婚,唐某某起诉刘某返还大学期间生活费。法院认定,该费用系唐某某出于自愿履行道德义务所为的赠与,不享有可撤销该赠与之权利,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正义网)
可以返回。但是他跟母亲同房几次让他付钱 本帖最后由 宁海E购 于 2022-6-1 11:21 编辑
继父老了,由继子尽赡养义务?? 法律乃狗屁不如。政府都不依法,守法,甚至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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