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22-7-6 09:44:34

一位老伯要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 起因竟是一张欠条

 近日,齐先生和他的儿子小齐一起来到余姚市公证处,一进门,齐先生就表示自己要办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公证。工作人员见齐先生情绪比较激动,而一旁的小齐却比较平静,于是分别耐心地向二位了解情况。
  在交流中,小齐多次欲言又止,在表示自己愿意配合父亲的所有要求后就不再开口。在工作人员的细心询问下,齐先生讲出了事情的原委:小齐创业没多久,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资金状况一直不稳定,一年前通过朋友介绍,向他人借了一笔借款。
  “在我儿子借完钱后隔了一段时间,那个人(出借人)说让我也在欠条上签名,就当是个见证,认识的介绍人也这么说,那我就签了。”齐先生回忆道。之后借款到期,小齐一下子还不出钱,出借人就找到齐先生,说齐先生要承担连带责任。齐先生无奈说道:“他(出借人)可能觉得找我儿子没用,就三天两头来找我。当时在欠条上签字也是因为他们一直说只是见证而已。钱本来就是我儿子借的,我也一直在催他抓紧时间还钱。难道因为我签了个字就要跟他一起还钱吗,我看还是断了这个父子关系好了!”
  听完齐先生的叙述,工作人员了解了齐先生的症结所在,结合齐先生的困惑,详细为其解答。首先,据齐先生反映,他在欠条上签字仅仅表示“见证”的意思,并没有要为该笔借款承担保证的意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虽然齐先生在欠条上签名了,但是如果他没有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没有表明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也不能推定他是保证人,那么,齐先生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其次,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可以断绝血缘关系这一说,即使有双方断绝血缘关系的声明,也并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之间,在日常生活中要多沟通,遇到问题要多商量。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答后,齐先生和小齐都明显松了口气,小齐也不再沉默不语,表示自己最近因为筹钱的事忙得忽略了父亲的感受,不知道这事给父亲带来了这么大的困扰,会马上联系出借人商量还款的事情,同时也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和家人加强交流,遇到法律问题会及时进行咨询,避免矛盾升级。齐先生也表示自己有点鲁莽了,吃了不懂法的亏,自己也并不是真的想断绝父子关系,回去以后一定给妻子也普普法。
      来源: 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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