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当街遭陌生男子拖拽,路人制止致施暴者轻伤一级,要担责吗?认定来了!
2021年7月16日凌晨,内蒙古自治区市民于某聚餐后在回家路上看到一男子正拉扯、拖拽一名女子,女子称与男子并不认识,于某上前劝说对方放手。该男子拒绝并用手肘击打于某颈部,于某随即将该男子放倒,致其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经审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认定于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作出不起诉处理,近日向其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日报)
判的合理。还应该追究这个人的刑事责任
这还有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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