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分割
网友:第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婚后三年,女方出钱按揭。婚后,家里的开支和孩子的开支全是女方出的,相当于男方自从女方上班后没出过任何钱,女方年底还要给男方生活费。现如今,女方通过努力,想买第二套房,钱全部由女方出,房产证上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男女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婚姻破裂,男方能否分到由女方全额出资的房产?县司法局答复:根据您的陈述,第一套房屋房产证上虽写的是男方名字,但婚后女方有出钱按揭,婚后按揭支付部分和婚后按揭支付部分的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第二套房屋,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时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分到第二套房屋的财产。因每个离婚案件情况各有不同,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建议您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认第二套房子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现场咨询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宁海县法律援助中心(跃龙街道兴宁南路150号,老三江超市)详细咨询。也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具体咨询。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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