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魂 发表于 2022-8-16 21:56:04

呵呵

煎饼大湿 发表于 2022-8-16 23:46:37

跟象山抄作业的。象山搞的好得很,也没见过像楼上这些发言酸溜溜的。但凡阴阳怪气的,怕都不是个文明人吧…:lol

煎饼大湿 发表于 2022-8-16 23:47:21

bxcy2006 发表于 2022-8-16 21:45
通知发布机关是什么机关?然后乱停放,拖走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读一读

YoRHa 发表于 2022-8-16 23:48:33

吃饱了撑的,建个集中营拉去洗一洗吧

宁海第一深情 发表于 2022-8-17 06:19:07

散木 发表于 2022-8-17 07:34:18

煎饼大湿 发表于 2022-8-16 23:46
跟象山抄作业的。象山搞的好得很,也没见过像楼上这些发言酸溜溜的。但凡阴阳怪气的,怕都不是个文明人吧… ...

秀自己的无知而已.......

浪子、、、阿超 发表于 2022-8-17 07:40:06

桃源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人行道乱停放机动车,交警在也不说一下

古山客 发表于 2022-8-17 07:45:58

重点整治非机变有机,街道太窄可以托宽;永远都不可能把机动车改成自行车。

散木 发表于 2022-8-17 07:50:36

骑电瓶车的人们,觉得自己胯下的电驴,是非机动车呢?还是机动车?

霸气外露 发表于 2022-8-17 08:44:57

重要事项第一条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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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注意!8月20日起,非机动车随意乱停放会被拖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