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罚!
近日,西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群众举报,西店南路附近有居民在路旁随意投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并拍照取证。 因道路人流量较大,执法队员随即通过调取视频监控锁定了该行为人李某。
经过仔细询问,西店镇综合执法队根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其下发《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清理乱投放的生活垃圾。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不但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也是执法人员执法时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西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切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垃圾分类,久久为功,下一步,西店镇将持续深入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强垃圾处理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并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从源头治理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现象,为广大市民们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 法条链接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言一行塑造形象,一举一动彰显文明,做好垃圾分类,共建美丽西店。 来源:西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怎么举报随意窗外抛物的行为 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这怎么能叫随意呢,小同志一点都不严谨,这叫特意,随便倒,反正不入刑,不要脸的还会怕教育? 素质有待提高 还好我没住西店,不然我一个月要被罚25次: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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