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留借条并签名按手印,几天后原物奉还又送上1000元感谢金,属于盗窃吗?
近日,重庆发生一起盗窃案,小偷将东西拿走后,留下借条并签名按手印。几天后不仅原物奉还,还送上一千元感谢金。对此,网友热议盗窃留借条再归还是否可以免于处罚,民警回应,这种做法不必然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充其量是判罚轻重的参考因素。经过同意才算借,小偷的行为属于盗窃。对此,你怎么看?
(中国新闻网)
还不如不还 反正都一样 :sleepy: 按盗窃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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