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何在,人理何存,公墓造村口
尊敬的省政府领导你们好: 关于宁波市宁海县黄坛镇把第二期公墓建造在大木村口主路上一事,镇政府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山林土地征收来大量扩展墓地,公墓设在居民住宅村口、乡道主路边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符合,这条路是我们这里(大阪洋、上张、麻车、木坑郑、大唐山)这5个村庄到乡镇的必经之路也是乡道主路,每天上下班、接送小孩读书、买菜等等、都要经过这阴森森的公墓区,而且还严重影响村貌。公墓应优先利用较偏的荒山脊地,公墓有明文规定严禁设放在下列区域、耕地、林地、铁路、公路包括国道、省道。现黄坛镇人民政府公职执法人却知法犯法,身为百姓父母官,不造福百姓,还仗着自己是人民政府公职人员的权势,欺压百姓,不顾老百姓的强烈反对,一意孤行,并要寸土不让靠乡道主路继续施工建造第二期公墓。当地政府官官相护,百姓无处求救,现恳请省领导派市级以上官员来现场考察、调查、并制止二期公墓建造为百姓主持公道。确实瘆人 公墓应建在深山冷岙,这是常理! 公墓建到山上去,为什么要建在路上,太吓人了 黄坛政府不干人事这是出了名的 可怜的大木人!!! 这是正常头脑能想出的事吗? 这不算什么我们龙宫村你们可从过来看一看 移民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