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发表于 2022-12-20 09:17:06

宁海县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通知,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宁波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一、12月20日起,各中小学因停课班级超过四分之一或教职员工隔离人数过多无法正常组织线下教学工作的,可以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并分别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职教科报备;各幼儿园因停课班级超过四分之一或教职员工隔离人数过多无法正常组织线下教学工作的,可以停止线下教学,并向县教育局学前办报备。
      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12月23日起,全县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不再组织学生入园入校。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家长,可向就读幼儿园申请继续入园,各相关幼儿园开设托管班,安排好照护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困难,托管服务到2023年1月15日原学期放假日终止。
      三、小学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12月23日后,学校视情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或寒假作业辅导,但不上新课,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
      四、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12月30日后,各校视情开展线上教学或寒假作业辅导,但不上新课,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
      五、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教育教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至2023年1月16日放假前,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七、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要细致部署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宁海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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