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起,宁波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
今天(1月12日),宁波市教育局和宁波市体育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恢复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早在2000年,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就陆续向社会开放,以解决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更好地满足市民健身需求。在宁波城区,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一度全部向社会开放。但2020年开始的新冠疫情,全市中小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各地暂停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如今,防疫政策优化后,校园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提上了日程。
记者从文件中看到,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要求“除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公办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办学校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公办高等院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开放时间,文件有明确规定: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做到应开尽开,“除重大赛事、维修保养、极端天气等原因外,全年向公众开放”。
对于校园的室外体育场地,文件把学校分成两类:无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无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且安排在教学时间之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有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有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对于室内体育场馆,“场馆及功能相对独立、活动空间相对充裕、设施设备相对完备、周边群众健身需求相对集中的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原则上均应向社会开放。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具备工作日开放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确定开放时段。”
学校应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体育设施开放的具体项目、时间和形式,因场馆设施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开放时,须提前一周告知。
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实行免费对外开放,室内体育馆以非营利为原则,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在开放过程中,确实需要收取管理、服务成本费,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后实施。
特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阳康”后,身体机能恢复需要有个过程,运动需要循序渐进,建议以低强度有氧运动为主,比如广播体操、八段锦、太极拳、瑜伽、散步等。运动前适当活动关节,控制好运动时长和强度,一般达到身体微微出汗的强度即可,或者运动完后感觉轻松、舒适为宜。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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