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登开 发表于 2023-3-21 11:43:09

人保车损拒赔、那保保险有什么意义

3.11号面包车借给人家钓鱼,导致面包车被海水淹没,事后派出所民警赶来叫保险公司勘查,人保葛振标带来一个修理厂人说:这次淹没了你给那个修理厂的人拖去车损有的赔,然后我说我联系修理厂的来啦,我说我打保险公司救援电话来拉,葛振标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让我联系拖车说:给它300块它会开票500的,让我去派出所开一张证明,保险公司有的赔付,
事后我和当事人去了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说打110后马上联系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也来人了是不是事实还要开什么证明,然后保险公司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开证明还和民警吵起来了,
现在事后保险公司拒赔,它说是没有赔付,开下去就有赔付了,那不是骗保吗,我也搞不懂这保险公司的难耐,那保险保着有什么意义,让我起诉好啦,而且态度很差



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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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登开 发表于 2023-3-21 11:50:59

反正督查组在宁海每天去告吧,我不相信人保可以大过国家

阿鹿娱记百闻 发表于 2023-3-21 12:23:38

阿鹿娱记百闻 发表于 2023-3-21 12:24:54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3-3-21 12:35:57

叫保险公司陪太麻烦了,直接叫钓鱼那个人赔,省时又方便

尤登开 发表于 2023-3-21 12:37:51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3-3-21 12:35
叫保险公司陪太麻烦了,直接叫钓鱼那个人赔,省时又方便

一辆面包车、钓鱼的人在我这上班的,板子没有到所以去海里钓鱼了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3-3-21 12:39:59

尤登开 发表于 2023-3-21 12:37
一辆面包车、钓鱼的人在我这上班的,板子没有到所以去海里钓鱼了

这样是自己人为造成,保险公司不赔有道理的

14142525 发表于 2023-3-21 12:41:19

停在海滩上的汽车因涨潮被淹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诉至法院。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16日从宁波市宁海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判定案涉车辆因海水涨潮受淹不属保险责任范围,驳回车主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喜欢海钓,2021年11月的一天,他驾车前往海边,将车停在海滩上,出海钓鱼。中午回来时,发现车有被潮水淹过的痕迹,报了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民警确认车辆被潮水淹过,但保险公司以“不属保险责任范畴”拒赔。今年3月,李某将保险公司诉至宁海法院,要求赔付他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的车损61700元并承担评估费用3200元。

保险公司表示,自然灾害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而潮汐是自然现象,不属于灾害,李某将车停在海边,存在过失。李某称,作为附近的居民,他以经验判断停车位置不会被潮水淹没,当天潮水涨到如此高度,远超可预见范畴,属于自然灾害,且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未说明车辆被潮水所淹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责范围的,保险公司需赔付。潮汐是海水在天体引力作用下产生的周期性运动,是有规律、可预见的自然现象,李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涉案车辆曾因潮汐被海水淹过,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涉案车辆被淹时的涨潮超过其规律性且属于自然灾害。因此,案涉车辆因涨潮受淹不属保险责任范围,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妙峰山顶见 发表于 2023-3-21 12:42:43

潮水是有可知道性遇见性,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

尤登开 发表于 2023-3-21 12:46:51

妙峰山顶见 发表于 2023-3-21 12:42
潮水是有可知道性遇见性,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

那拖车也要自己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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