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23-5-6 10:34:47

派出所收到的“野鸟”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察同志,我们捡到了一只受伤的鸟,嘴尖尖的,背部像是蓝黑色的,腹部是白色的......”2023年4月27日傍晚,一对年轻的夫妇将一只装有鸟类的纸箱交到了长街派出所民警手里。
      当天傍晚,这对夫妻在长街镇山前村山上游玩时,在水塘边见到一只体态样貌不同寻常且行走间有些怪异的“野鸟”。出于好奇,夫妻二人就慢慢靠前想去细看。自感危险的“野鸟”,虽然扑腾着翅膀想要逃离,但始终未能飞走。见此,夫妻二人就将这只“野鸟”抓到了手里。经查看,“野鸟”的右脚趾部有明显弯曲,显然受伤了。夫妻二人考虑这只未曾见过的“野鸟”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放任其在山上将不会存活。于是,二人将这只受伤的“野鸟”带下山放在了纸箱中,并驱车送到了长街派出所。
      民警在接到夫妻二人移交的鸟类后,当即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经专业人员鉴定,该鸟为夜鹭,别名水洼子、夜鹤,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当时该鸟因右脚趾骨折,丧失了飞行能力。
      目前,长街派出所已将夜鹭移交给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行动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1.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拨打有关部门电话等待救援或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2.如需接触野生动物,请务必做好防护,如佩戴口罩、手套等。无防护条件的应在救助后尽快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
      3.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处理,应及时报警。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宁海公安


wfx9352 发表于 2023-5-6 16:26:2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派出所收到的“野鸟”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