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然背上百万巨债,始作俑者竟是妻子和女儿……
被人冒名抵押借款150万元,两套房产都被查封。2年前,年近7旬的老郭吃了一场莫名的官司,差点卷走他奋斗一辈子的心血。更让他心寒的是,背后的始作俑者竟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好在,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老郭终于证明清白,于近日拿回了房产。房产莫名被封
老郭没什么文化,好在老实肯干,辛苦忙碌了大半辈子后,在绍兴置办了两套房产。一套自住,一套出租。
2020年12月的一天,老郭像往常一样回家吃饭,惊讶地发现家门口竟被贴了封条。妻子沈大娘和女儿小郭也已经搬离家中。
“我们从来没问别人借过钱,房子怎么被法院查封了呢?”老郭电话询问妻子,却被草草挂了电话。
老郭平日里本就跟妻女鲜少沟通,询问无果,老郭也没再跟她们联系。一夜未眠的老郭,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带着疑惑前往法院询问缘由,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执行法官向老郭展示了一份判决书,载明老郭以两套房产为抵押,向许某借了150万元巨款,至今未还。
一头雾水的老郭直呼不可能。“我根本不认识许某,从来不知道借款的事。”
老郭赶紧打电话给妻子沈大娘和女儿小郭,却发现对方都已失联。情急之下,老郭赶紧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暂停两处房产拍卖,但被法院裁定驳回。
老郭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因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亦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老郭遂于2021年5月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迷雾逐渐拨开
案件受理后,检察机关随即开展调查。经询问出借人许某,检察官得知,本案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等均于2019年7月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签订,当天前来交易的就是老郭一家。
然而老郭坚称自己从未参与。真相到底如何?
检察机关调取办理手续时的照片,发现当天到现场的除了许某、沈大娘和小郭,还有一名男子,但该男子在年龄、外貌上均与老郭存在较大差异。
经老郭及其所在社区书记辨认,该男子并非老郭本人。此外,经鉴定,原告许某向法院提交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材料上“老郭”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本人所为。
出借人许某坦陈,自己与老郭等人在借款前并不相识,仅通过中介介绍电话联系过。“他有身份证和房产证,又和妻子女儿一起前来,我以为他就是老郭。”许某说。
经进一步调查,女儿小郭终于道出实情:“厂里经营出现困难,我需要大笔资金,又没地方借钱,就找了个朋友冒充我爸去借款和抵押。”
原来,小郭经营着一个布料厂,因为资金周转不开,便通过中介联系了许某,想办理抵押借款。小郭名下无房,于是串通母亲偷走了老郭名下的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不成想,由于布料厂经营不善,不仅没能还上150万元借款,还生出40多万元的利息,最终惹来了官司。
法院作出再审判决
既然借款、抵押都不是老郭本人所为,那被查封的房产该如何处理?许某借出去的钱又该怎么办?老郭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责任,要求解封房产。而许某则认为自己也是被骗了,可以善意取得房产抵押权。
“本案中,150万元的资金体量高于一般民间借贷规模,且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因此出借人在交易过程中需承担更多注意义务。”承办检察官表示,从当天现场照片可知,冒名者与老郭本人在年龄、外貌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而出借人许某对现场出现的“老郭”异常情形应察觉而未察觉,或者已察觉但未作进一步核实,属于自身存在过失,故并不符合“善意”标准,不得据此取得相应抵押权。
经过公开听证,上虞区检察院最终支持了老郭的监督申请,于2022年9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近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民事判决,改判由沈大娘承担债务偿还义务,小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老郭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浙江法治报
责任在小郭和她的老公。都成年人了,常识懂吗?用房产抵押贷款的话,利息会少很多很多。许可不是好惹的主。 幸好不是跟微信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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