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女孩不敢报案,嫌疑人拒不认罪!检察机关用上了它...
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的女孩不敢报案,施暴的嫌疑人拒不认罪,一年多了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如何查清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借助心理测试技术,成功发现关键线索,从而破获了悬而难决的性侵案。2020年,宁波某区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一条线索:邹某某涉嫌强奸未成年人花花(化名)。该院立即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花花称,自己在2019年被邹某某带至某小宾馆强奸,当时因怕父母责骂而不敢报案。但是,邹某某到案后,却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辩解称与花花只是见过几次面,再无其他交集。
因花花当晚系主动应约且未及时报案,入住的小宾馆不登记等原因,经公安机关一年多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未获得任何客观性证据,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检察机关也面临证据不足无法顺利提起公诉的困境。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特委托宁波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进行心理测试,以甄别言词证据真伪。
因邹某某测前谈话后坚决拒绝接受心理测试,鉴定人和承办检察官根据《人民检察院心理测试技术工作程序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转换心理测试思路,经征得被害人花花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花花进行了心理测试。
鉴定人根据花花的心理特点和检察官提供的案件信息,通过测前谈话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有效建立起良好情感沟通后,挖掘嫌疑人作案前、中、后的事实真相。此前一直不愿配合讲述案发详细情况的花花,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终于说出一条关键线索:她被邹某某性侵害后送回家途中,嫌疑人曾在一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并让她立即服下。
鉴定人通过对测试获得的生理心理图谱、数据进行综合解读评判,认定花花对检察机关的陈述基本属实。
检察官采信了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并在新发现线索指引下展开自行补充侦查。因案发时间已久,购药门店已搬迁,检察官经多方努力,通过药店总部获取到邹某某的购药记录,又顺藤摸瓜通过邹某某购药支付宝账号找到当天开小宾馆支付房费的电子证据。至此,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证据已确实、充分,可以排除合理怀疑,遂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采纳了上述证据,以强奸罪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邹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近年来,宁波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运用心理测试技术协助检察官办理近10件疑难复杂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甄别各方陈述真伪,帮助攻克棘手难题。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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