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 发表于 2023-7-5 09:05:08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减免政策延续和优化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明确了2024年至2027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政策。
      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同时,公告指出,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这一新政,县税务局一方面通过线下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政策宣传海报等方式,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政策宣传辅导;另一方面通过“甬税钉”征纳互动平台、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推送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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