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超车三不超
超车三不超:1.大坡、弯道、拱桥不能超车
驾驶车辆行经大坡、弯道、拱桥时,驾驶视线受阻,驾驶人无法预见到前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超车时若刚好遇到对向来车,根本来不及躲闪。
2.十字路口和左转弯、掉头车道不能超车
首先,十字路口是行人和车辆交汇的地方,车辆行经十字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而超车则是一个需要加速的动作,稍有不慎就容易与过往车辆、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其次,选择左转弯、掉头车道的车辆,本身就有改变行车方向的需求,若大家在明知此前提的情况下,还要在该车道超车,碰上正常进行左转、掉头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3.不能右侧超车
同一车道内,后车并到右侧车道,超越前车后并回原车道,这一完整的过程为右侧超车,是行车时的大忌。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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