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语斜阑 发表于 2023-11-17 10:40:16

县公安局解答户籍、交通管理、行政审批等热点问题


      11月16日下午,县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交通管理、行政审批等常见问题,与大家互动交流。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户籍、证照办理有关问题
      市民李女士:身份证丢失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
      县公安局答复:户口登记在我省的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的;证件的相片、指纹信息采集时间未满2年,且信息有效的;证件有效期为10年及以上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领证未满两年)“全程网办”。
      网友“Jin-M”:国外出生的孩子怎么报户口?
      县公安局答复: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其在国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子女,回国后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父母最近一次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子女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身份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市民娄女士: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哪些材料?
      县公安局答复:父母一方为本县内家庭户的,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不再要求提供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网友“莉莉安”:非婚生育的小孩户口报在父亲地方,需要什么材料?
      县公安局答复:《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市民石女士:丈夫因服兵役被注销户口,是否可以申请投靠公婆?
      县公安局答复:可以,但前提是你丈夫在注销户口前是与父母同户,且与公婆实际居住生活的,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等材料,申报户口迁入公婆处。
      落户办理相关问题
      网友“星星点灯”:在本县城镇居住落户必须要本人的房产吗?
      县公安局答复:不是的,在本县居住生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县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申请迁移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处。
      网友“理想的生活”:父母在县内城镇地区购房落户了,其外省成年未婚子女可以投靠吗?
      县公安局答复:可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1号)相关要求,投靠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的,投靠对象从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放宽至未婚子女。
      网友“糊糊”:大学毕业多少年内可以申请人才落户?
      县公安局答复: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毕业20年内或40周岁以下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市民林女士:老年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落户吗?
      县公安局答复: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城镇范围内,其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市民方先生:在宁海城区租房的外省人员办理租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县公安局答复: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宁海县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杨女士:本县内城镇直系亲属投靠必须要无房吗?
      县公安局答复:不需要。在本县范围内,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就可以在该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落户,不需要提供本人的无房证明。
      护照办理相关问题
      市民朱女士:省外户籍的人员是否可以在宁海申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县公安局答复: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宁海政务中心一楼公安办理区办理,但是港澳通行证在没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只可以办理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市民胡女士:港澳旅游签注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县公安局答复:港澳旅游签注需本人办理,暂不可以代办。
      网友“锋火”:16周岁以下儿童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是否需要父母陪同?
      县公安局答复:需监护人陪同。16周岁以下儿童需携带儿童本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关系证明(出生证等,如同一户口本的则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就可办理,儿童护照的有效期为5年。
    户口迁移相关问题
      市民毛先生:户主迁出了,挂靠人员可以当户主吗?
      县公安局答复:户内无权利人或承租人,又无配偶或直系亲属,仅有挂靠人员的,按《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不予变更为户主,应按规定迁出其户口。
      网友“金程”:夫妻投靠中城镇迁农村,一定需要本人或配偶名下在所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吗?
      县公安局答复:不是的,根据最新的《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规定,被投靠人户口在农村地区的,只要提供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就可申报户口迁入。
      市民赵先生: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有新政策吗?
      县公安局答复: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之前政策要求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镇地区无房、无业,在农村地区有房屋权属证明的可以迁移;现在政策中无业不再要求,只要在城镇地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房,农村地区有房屋权属证明的就可以申请迁移。
      交通管理相关问题
      市民谢女士:我是潘天寿小学天明校区学生的家长,每到下午放学时,在气象北路与天明路路口都会发生交通拥堵的情况,交警部门是否有“治堵”方案?
      县公安局答复:潘天寿小学天明校区气象北路与天明路口发生交通拥堵,主要发生在早晚接送学生的时间节点,车流时间很集中,流量较大,目前该路口以临时信号灯进行调控,控制力较低。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缓解交通压力:与住建部门沟通,争取在12月底前,将固定信号灯安装到位,增加交通控制力度,根据车流量灵活设置配时方案;与学校沟通,在学校师生满员之后,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在早晚高峰时段,调配警力,加强对学校周边路段的交通疏导。
      网友“琳娜贝尔”:宁海城区很多道路上的停车位被三轮车、电瓶车长期占用,导致机动车无法停放,请问交警部门将如何处理?
      县公安局答复: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停车泊位占位专用。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网友“森森”:请问现在宁海城区大货车禁行吗?
      县公安局答复:为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我县于2021年1月1日起,在主城区早晚高峰实施货车禁行,中心区范围为:由徐霞客大道—双水路—西环线—金水路—兴海路—福泉路—南门大桥等道路构成封闭圈,早高峰时段为6:30-8:30;晚高峰时段为16:30-18:30。
      网友“+0”:兴海中路妇保院的红绿灯和兴海中路与沿海南线的红绿灯绿波速度设置有问题,我驾车通过这里,妇保医院这里等到直行绿灯亮起,以匀速60码的速度一直到兴海中路与沿海南线这里就亮起了直行红灯,这里几个地方的信号灯都设置着绿波速度60码的标志,但实际情况不符合,这是为什么?
      县公安局答复:经核实,兴海路是交通主干道,每天车流量大,为了更好地提高该路段通行效率,我局交警大队根据车流综合分析,现把兴海路平峰时段(9:00-16:00)设置绿波,高峰时段根据实际车流每个路口单独配置信号灯。
      市民黄先生:到县第二医院就医,哪里停车方便?
      县公安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在宁海第二医院周边分别有:对面地面停车位、天主堂地面停车位、城隍庙地下停车位、原影都地面停车位,共计442个停车位,基本能满足停车需求。
      行政审批相关问题
      市民刘先生:因举行大型活动或者道路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上的停车位,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县公安局答复:因特殊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停车位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要按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酒驾处罚相关问题
      网友“lm”:交警部门一直在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还是有人酒后开车,交警部门如何处罚酒驾?
      县公安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管理等相关问题
      网友“MM逗”:2022年10月1日优化检验周期新措施实施后,超过15年的机动车如何年检?
       县公安局答复:超过15年的5座轿车,每年一次到检测站检测即可。
       网友“锦瑟”:我有一辆家用小汽车,2023年11月满8年,以前的政策要去年检,但是2022年的新规又说8年的车不用年检,请问我今年要不要去年检?
      县公安局答复:您的私家车无需上线检测,只需通过交管12123 APP申领免检标志。
      网友“钱多多”:我近期在浙里办APP申请办理免检机动车纸质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为何一直未收到快递?
      县公安局答复:浙里办APP上免检机动车申请纸质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办结的情况下默认不发快递,您可在交管12123 APP查看车辆检验有效期和申请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市民肖女士:排放标准是“国五”的汽车可不可以转入到宁波?
      县公安局答复:2022年6月22日起,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办理转入手续。
      市民徐先生:我有一辆车想赠送给朋友,需不需要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县公安局答复:赠予的车辆办理转让登记不用提供二手车交易发票,但需要提供赠予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另外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继承、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等,也都不需要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市民许女士:外地牌照二手车交易后,还需要回到原来车辆的登记地车管所去提取档案资料吗?
      县公安局答复:目前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不需要回到原来车辆的登记地车管所提取档案。
      交通事故相关问题
      网友“琪琪恰恰”:发生事故后是否必须立即报警?
      县公安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通过自行协商或“浙里快处宁波”微信小程序处理。
      网友“悠悠晚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该怎么办?
      县公安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网友“空空”:因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县公安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市民戴先生: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县公安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网友“晓”: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坏赔偿争议?
      县公安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今日宁海

偷心雅贼 发表于 2023-11-17 12:49:39

弄个热心咨询室

达达 发表于 2023-11-17 17:07:20

娶了老婆,因老婆是居民户口,派出所认为我没房,所以老婆户口不得跟进我村,请问合理不,一拖好几年了

wlgxs 发表于 2023-11-18 10:33:33

户籍制度要彻底改变,让人有迁徙的自由!人一旦有自由,必释放出巨大的创造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县公安局解答户籍、交通管理、行政审批等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