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前童古镇区域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我县2月23日、24日(下午及晚上)在前童古镇举行元宵行会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2月23日、24日12时0分至22时0分,以前童古镇元宵行会路线为中心500米区域内。
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前童元宵行会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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