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雨 发表于 2024-3-1 09:29:08

注意!宁海交警最新提醒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型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伤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7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50%至6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宁波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为此,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把法律法规“时时遵守”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将安全头盔“牢牢戴好”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扣牢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将载人规定“常常谨记”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四、给亲朋好友“多多提醒”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让企事业单位“步步落实”
      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广大市民朋友们,“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为打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而努力,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9日

      来源: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宁海人生 发表于 2024-3-1 10:14:31

都是一盔一带的 没有见过两盔一带 或者一盔两带的:lol

公道在心 发表于 2024-3-1 14:56:26

偶木 发表于 2024-3-2 10:42:45

一人一盔一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注意!宁海交警最新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