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新投诉:依据是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浙教基36号,现行有效文件)规定:不得组织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请宁波市教育局发文给各地教育局重申。目前,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学校晚自习的违规情形比比皆是,希望进行专项督导。(许多学校没有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宁波市教育局政策规定结合学校里是通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违规要求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学校晚自习)
另外,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甬教基〔2008〕16号)也规定:
不得组织通校的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
那你就别让自己小孩去参加不就完了,逼事真多,都过去二十年了,自己不想去就别去,别人愿意去就去,最烦这种见不得别人好的人 hej1111 发表于 2024-3-7 16:14
那你就别让自己小孩去参加不就完了,逼事真多,都过去二十年了,自己不想去就别去,别人愿意去就去,最烦这 ...
我只是传一下。
既然文件这么规定,肯定有政府部门的道理。
一、切实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初中学校上课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晚自习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主要为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课后服务实行“基本服务+拓展服务”模式,免费提供基本服务的地区不得将拓展服务与基本服务捆绑报名,强制学生参加拓展服务项目。各地不得以课后服务参与率作为课后服务成效考核评价的依据。 摘抄于 浙教基10号 hej1111 发表于 2024-3-7 16:17
一、切实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 ...
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建议你再往前找找,古代晚上还要求宵禁,晚上出来乱逛直接抓走,直接从根本上解决你想要的取消晚自修的需求 cxjszx 发表于 2024-3-7 16:19
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对啊,建议你问问其他学生家长同不同意,不同意的不要去不就好了,如果强制补课你就去打教育局电话 反正我的小孩必须晚自习。 hej1111 发表于 2024-3-7 16:20
建议你再往前找找,古代晚上还要求宵禁,晚上出来乱逛直接抓走,直接从根本上解决你想要的取消晚自修的需求
还古代?笑话。人家会理睬封建社会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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