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寥的田埂 发表于 2024-3-13 10:38:49

植树节·以案释法|砍伐树木违法吗?这些法律知识要了解!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每年的今天,全国各地都会组织各式各样的植树活动。越来越多的人在这个日子里种下一棵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树,以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然而,有人不顾生态环境,违法砍伐树木……
      案情回顾:
      近日,我省某地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村民擅自砍伐树木,且数量较大。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勘查发现,被砍伐的树木位于当事人自建房附近,现场有大量裸露的香樟树树桩,并堆放有大量砍伐下来的树枝,其中较大的树桩直径60-70cm。询问得知,当事人因树木影响采光,在未告知树木所有人、未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共计51棵。经林业、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当事人砍伐的林地上的香樟树立木蓄积2.137立方米,价值2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盗伐林木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推进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公安部门出具《立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毁坏财物的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二)违反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三)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毁坏,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幼树二百株以上的;
    (三)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十倍、五十倍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
      实施盗伐林木的行为,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原因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在决定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裁量刑罚时,应当从严把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写在最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今年是第46个植树节,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起来,养一盆花,种一棵树,为绿色祖国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植下一棵树,收获万点绿,保护生态,你我做起
   来源:宁海综合执法综合平湖城管及网络素材

诚信定赢 发表于 2024-3-13 12:33:12

老百姓伐树要罚款,政府部门活树当死树砍伐怎么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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