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可用于加装老旧小区电梯
近日,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获悉,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3月30日起施行。据了解,《通知》中明确表明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可以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凭证金额,也就是说,公积金可用来加装电梯。
宁海加装电梯的情况如何,记者咨询了县住建局。
“目前来说,宁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情况不多,只有一户在申请阶段。”县房管中心负责人表示,加装电梯需要满足各项条件,住建部门才会实地考察,看现场具体情况才能决定是否加装电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哪些条件?实施难度大吗?县房管中心负责人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很多条件,首先是房屋条件,业主要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改造计划,建筑结构应符合建筑和消防安全标准;其次是业主同意,通常需要本单元或本楼栋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该同意需基于业主对加装电梯影响的理解,包括对出行、通风、采光等的影响,以及电梯运行可能产生的噪音对休息的干扰;最后是资金问题和施工和维护,加装电梯的费用需要由业主共同承担,通常需要业主就加装电梯的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达成一致,加装电梯后还需对电梯进行运行、保养、维修,并制定相关管理方案等等,这些都制约着加装电梯的推行。
来源:今日宁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