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络广告宣传,这些“雷区”不要踩!
各相关企业:近期,我局高频收到关于企业官网、网店等宣传、营销渠道涉及“虚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证书到期、失效、虚增”“体系认证虚构、失效”等相关涉嫌虚构、不当、夸大商业宣传行为的投诉举报,举报人多通过浏览企业网站,发现问题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上述行为属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实认定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依法处置。个别企业相关渠道信息、宣传内容更新滞后,极易出现宣传漏洞,为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我局提醒如下:
一、“高新技术”称号目前需达到相关条件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可宣传公示,未经认证不得使用。
二、专利称号需要满足条件,向知识产权部门申报批复获证方可宣传公示,宣传公示期间必须保证专利证书处于有效状态,宣传公示虚构、超期、失效、虚增的专利证书、称号均涉违规行为。
三、虚构企业规模,夸大企业实力、虚构体系认证、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商业宣传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提醒有关企业,常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重点对官方网站、电商平台等宣传营销渠道的涉及“高新技术”称号、专利称号、体系认证证书、夸大虚构等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处理。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5日
来源:宁海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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