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草 发表于 2024-5-14 11:22:42

我县2个案例2人分别上榜

宁波市“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节水先锋”公布我县2个案例2人分别上榜
       2024年5月11日-17日是第三十三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宁波市“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和“节水先锋”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我县水利局推荐的2个案例《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工业节水新典范,绿色发展显成效》《宁海县:合同节水助力公共机构水效提升》获宁波市2024年”节水行动十佳案例“称号,县教育局吴维、县机关事务局华维科获得”节水先锋“荣誉。
      据悉,光大环保能源(宁海)有限公司通过采取中水回用、使用节水工艺、开展水权交易、节水技术改造、按质梯级用水等方法,多措并举有效实现节约用水,每年可节约水量约25000立方米;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的取水权交易每年可节约水费20余万元。公司单位发电取水量3.32m³/MWh,优于《浙江省用(取)水定额》发电行业先进值(5m³/MWh)。
      县水利局于2020年起以开展省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为契机,探索实施合同节水模式,开展节水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实时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建设机关大院花木雨水喷滴灌系统、雨水集蓄池,制作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展板、节水板报标语及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折页,在成功实现节水机关创建目标的同时大幅提升了用水效率,以点带面积极鼓励县域其他单位开展合同节水。2021、2022年用水单耗分别降至16.18、15.91m³/(人·年),用水单耗下降30%以上,远低于省定额先进值,达到节水合同改造下降18%的目标。
      吴维现任职于县教育局计财科。工作中,吴维积极加强节水宣传,营造节水氛围,指导学校根据用水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制度,引导学校启动创建节水型学校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所学校被评为“宁波市节水示范学校”,5所学校被评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
      华维科现任职于县机关事务局节能科,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和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工作期间,华维科严格落实公共机构单位节水改造,加大绿色节能产品使用力度,全面推进设施更新,淘汰所有老旧节水设施,全县公共机构单位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来源:今日宁海

wfx9352 发表于 2024-5-14 15:12:26

DDV 发表于 2024-5-15 06:15:42

节水乃伪命题。用水大户不节水,却让一月用三五吨水的普通用户节水。是耍流氓

诚信定赢 发表于 2024-5-15 11:42:14

真是笑掉大牙的"节水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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